课程背景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等4项准则,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解读与应用这一重要准则,已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
课程收益:
1、掌握企业管理者必备的十大实施理念;
2、掌握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变化与应用;
3、把握新旧会计科目的变化与与应用。
课程时间:1天,6小时/天
授课对象:企业财务人员和相关岗位
授课方式:故事案例导入、讲授、案例分析、课间活动、讨论提问、互动点评、课程总结
课程内容:
导 入 财务人员必备的十大实施理念
第一讲 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化与应用
一、新准则适用范围
二、新准则修订变化
(一)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五)提出合同成本的概念,允许符合条件的资本化
(六)“五步法”模型的具体应用与实操
(七)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
三、确认收入和合同变更会计处理
四、计量
五、合同成本
六、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
七、列报
八、衔接规定
九、执行新准则的行业影响
十、应用案例
十一、企业应对
十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 电信企业风险和报酬的转移与控制权的转移时点
案例二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二讲 案例分析
案例一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案例二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涉及不同增值税率的储值卡)
案例三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负债(电商平台预售购物卡)
案例四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合同履约成本(酒店等服务行业的合同成本)
案例五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运输服务
案例六 通信业收入确认
案例七 通信业收入确认
案例八 通信业收入确认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三讲 新旧会计科目的变化与应用
1、债权投资(新)、持有至到期投资(旧)
2、其他债权投资(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旧)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旧)
4、持有待售资产
5、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6、合同资产
7、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8、合同履约成本
9、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10、合同取得成本
11、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12、应收退货成本
13、合同负债
14、持有待售负债
15、其他权益工具
16、其他综合收益
17、其他收益
18、资产处置损益
19、税金及附加(新)、营业税金及附加(旧)
▲本讲互动与答疑
第四讲 全面互动答疑与课程总结
编制与讲解:屠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