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本月将颁发首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
2011年 03月 10日 20:22 (来源: 龙岗新闻网) 编辑: 叶青
龙岗讯(深圳报业集团特派记者 张冀煜 报道)3月10日下午,龙岗召开区政府四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龙岗区将在今年颁发首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区劳动局、贸工局、供电局分获殊荣。区领导姜建军、王幼鹏、黄伟、傅新江、郭子平、曾稳高、王延奎等参加会议。
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重大事项监管的暂行办法》,并分别就高桥产业园区土地整备工作、鹤湖新居客家围屋保护修缮工程、龙岗区第五届区长质量奖和第一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的评选工作进行审议。
据了解,龙岗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是龙岗区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设立的的最高质量荣誉,拟每两年评定一届。全区公共服务组织均可免费参评,获奖组织将获得区政府奖励。今年共有10家单位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入围评选,经过第三方专家评审,最终,龙岗区劳动局、贸工局、供电局分列榜单前三位,成为首届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的获得者。
据龙岗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人介绍,凡是“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务(业)单位,派出机构(各街道办),驻区政府职能部门,政府投资的医疗卫生机构,教育机构,城市供水、供电企业,公共交通企业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并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均可作为申报对象。
区长姜建军表示,龙岗区长公共服务质量奖主要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并取得显著绩效的公共服务组织,从而推动公共服务理念变革、引导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备注:龙岗区劳动局公共服务质量奖创奖辅导由深圳卓标咨询专家团队全面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