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教育是以爱国为主旋律,让学生成人和成才的教育。励志教育通过激发和唤醒学生内动力,让学生用自己力量成长。
励志教育之“励”,主要意思是勉励、激励,是激发和唤醒。因此我们的主要教育手段是通过积极心理暗示进行赏识教育,通过三大步模式进行理想教育。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学艺术的本质不在于传授本领,而在于唤醒、激励和鼓舞。”说明能在教学中进行励志教育才是真正的教学艺术。
“励志”和“砺志”也是有区别的,后者是磨练、磨砺的意思。“砺志”,更多的有意志、坚持的含义,多指个人层面。“励志”,更多的是激励和唤醒,多指教育层面,因此有了课程体系,有了以三大步模式和全员育人导师制为主的育人体系。
当然,“励志教育”中,更多的是有让我们学生“砺志”的教育。
学生只有从个人人生价值、前途命运的角度来思考学习的意义和做人的道理,才会产生积极的学习内驱力,才能产生道德行动的内驱力。
“怎么过也就是一辈子,过就要过得有滋有味;怎么活也不过一百年,活就要活得神采飞扬。”“我未来的生活一定是流星花园里的美好,成人后我的价值超过千万,我对社会的贡献无人可比。”“我是中国人我有中华魂”,等等。这些提法都是较具体的人生价值理念,具有激励作用,可以作为人生之“志”。
“你是最棒的”“我是最伟大中国人”“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这是积极心理暗示。这里的“最”,可以不是第一,将来也可以不是。但是如果经常这样讲,就会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这样的提法,是不是志向,是不是符合逻辑,似乎不是特别重要。这种提法的激励和鼓舞效果却是重要的、公认的。就是说,这样的提法是“励志教育”。
我们都知道,道德是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社会规则。儒家经典是世界上最权威的道德规范。道德是行为规范,而品德是道德品质的简称。
一般认为,品德是由认知、情感和行为三个方面构成的。品德的这三个方面表现为道德观念、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
道德观念,是指个体通过学习所获得的关于道德的概念、命题和规则等。道德观念是个体品德的核心部分。通过学习活动,人们获得了许多具体的道德知识。道德知识对行为的支配作用不同于其他科学领域的知识,它并不必然导致相应的道德行为,而有待于上升为道德信念。我们现在中小学的《思想品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课程,只是对学生进行的道德观念的灌输,这些不必然导致道德行为。《八荣八耻》,也是这样。
道德情感,是人的道德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而引起的一种内在体验。它渗透在人的道德观念和道德行为中。
道德行为,是道德观念的外在表现,是衡量品德的重要标志。道德观念隐藏在认知结构的黑箱里,难以直接评价、判断。所以,在评定一个人的道德品质时,更多的是依据这个人的道德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