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浮抱杆分解组立风险提示:
该类作业安全控制核心是抱杆本体强度、起吊系统稳定性、起吊重量控制、人员站位。不执行以下安全管控措施,将导致抱杆倾覆、高处坠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固有风险等级属三级。
1、作业必备条件
1.施工方案已批准,并完成项目部和班组级交底。
2.各类人员、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等已经报审并批准,满足现场安全技术要求。施工作业前仔细检查现场安全工器具、施工机械设备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上述措施完成后,由作业负责人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B》,施工项目部审核签发。监理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后,在作业票中签字,同意开始作业。
2、作业过程安全管控措施
1.作业负责人站班会上通过读票方式进行安全交底,并随机抽取3至5名施工人员提问,清楚后开始作业。
2.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监理人员按照作业流程,逐项确认风险控制专项措施落实,同时在《每日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中签字确认。
3.检查金属抱杆的整体弯曲不超过杆长的1/600。严禁抱杆违反方案超长使用。
4.根据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分拉线坑,各拉线间以及拉线及对地角度、地锚埋设符合方案要求。
5.抱杆根部采取防滑或防沉措施。
6.附着式外拉线抱杆将抱杆根部与塔身主材绑扎牢固,抱杆倾斜角度不宜超过15°。
7.抱杆超过30m,采用多次对接组立必须采取倒装方式,禁止采用正装方式。
8.塔脚板就位后,上齐匹配的垫板和螺帽,组立完成后拧紧螺帽及打毛丝扣。
9.吊件螺栓全部紧固,吊点绳、承托绳、控制绳及内拉线等绑扎处受力部位,不得缺少构件。
10.吊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在受力钢丝绳的内角侧不得有人。
11.承托绳绑扎在主材节点的上方,与抱杆轴线间夹角不大于 45°。
12.吊件在起吊过程中,下控制绳应随吊件的上升随之送出,保持与塔架间距不小于100mm。
13.组装杆塔的材料及工器具禁止浮搁在已立的杆塔和抱杆上。
14.仔细核对施工图纸的吊段参数,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控制单吊重量,严禁超重起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