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斯特.巴纳德从一个新的系统的视角对组织进行了定义:“将两个或两个以上人的活动或力量加以有意识地协调的系统。”
在这个定义中,包含着以下三个基本概念:
一是组织是人的行为构成的系统。这与传统的组织观不同。
二是组织的成员包括所有通过自己的行为为组织目标的实现作出贡献的人。这些成员不仅包括内部成员,也包括组织的外部成员。
三是组织系统是协作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巴纳德不是从组织的结构的角度,而是从行为的角度对组织下定义的。他反对把组织看成是人的集团,他说,“组织不是集团,而是相互协作的关系,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系统。”
巴纳德第一次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研究组织,把组织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从而打破了把组织看作一个封闭的机械结构的传统组织观,深化了对组织本质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