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斯氏是荷兰籍的犹太人,对犹太教而言,他的思想是异端邪说。犹太教长老先对他利诱,但他不为所动,因而遭遇开除教籍的命运。
【正文】
近代哲学的首要课题是:如何在圣经之外找到知识的可靠基础?宗教诉诸个人的信仰,理性则是人类共有的能力。把理性能力发挥到极限并显示惊人光芒的,是斯宾诺莎(Spinoza,1632~1677)。斯氏是荷兰籍的犹太人,由于阅读笛卡儿的著作而受到犹太教长老的注意。他的思想倾向一元论,要把存在之物合为一个整体,使上帝与世界合而为一。对犹太教而言,这当然是异端邪说。长老先对他利诱,在他23岁时就许给他一笔退休金,但他不为所动,因而遭遇开除教籍的命运。
犹太人开除教籍还有仪式。他们在会堂集合,每人手上一根蜡烛,大家共唱哀歌,蜡烛逐一熄灭,会场一片漆黑。长老口诵诅咒词:“白天逢凶,黑夜逢凶,躺在床上逢凶,起床出门逢凶,回家进门也逢凶……所有信徒不得与他交谈、写信,不得与他同处一个屋檐下,不得接近他,更不得读他的书……”
斯宾诺莎从此一个人独居,以磨镜片为生,写下《伦理学——以几何方式加以证明》,备受哲学界推崇。后来海德堡大学聘他担任讲座教授,他稍加思索就婉拒了:“我的生活还不错,为什么要改变呢?”罗素在他的《西洋哲学史》中评论古今哲人,惟独在谈到斯氏时,表示深刻的敬意:“生活简朴,思想高贵。”西方哲学家能做到“知行合一”的不多,斯氏可谓不负此望。
斯氏的代表作以“伦理学”为名,所谈其实是形而上学。斯氏的想法很简单,要把宇宙与人生打成一片来看。若不先澄清万物的本体,认识人类的本性,又怎能宣称人生应该何去何从?
在他看来,神是永恒而无限的存在,因此神必定包含万物在内。《伦理学》一书先界定神、实体、属性、自然、自由等名词,再依序提出公理,其中推论的严谨程度有如几何学,所以此书副标题是“以几何学方式加以证明”。他想要证明一个一元论或泛神论系统,再由此提醒世人如何面对人生中的言行选择。
“理解”是个关键,比如,我在情绪冲动时,常常身不由己。那么,何不设法理解“情绪”是怎么回事?在何种情况下会操纵我的言行?一旦真正理解了,我就不再因为无知而无可奈何,反而可以采取化解的方法。斯氏最受传诵的名言是:“不要哭,不要笑,要理解。”哭与笑都是情绪反应,消耗人的能量,使人陷于迷惑,对于客观事实并无裨益。何不冷静下来思考: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而是你对发生的事有何种理解。
摆脱情绪与冲动的左右,目的是为了获得自由。但是,人有自由吗?宇宙若是一个整体,其中万物环环相扣,都是“必然的联结”。自然界每一个小地方,都是从整体看来所不可或缺的。
在万物是如此,在人呢?也不例外。除了先天因素,人出生之后所遭遇的一切,更决定其如何回应正在发生的事。因此,人以为自己享有自由,而事实上,那是一种幻觉。比如,我现在正在写这篇文章,以为自己可以 “爱怎么写就怎么写”,事实上呢,我依然是被决定的,被我过去的学习经验、被中文表达能力,被此刻的心境等等所决定。
一旦我觉察了自己不自由,我就会对于发生在身上的一切,转而采取一种认命的态度,心情变得较为坦然,不再计较成败得失,从此可以平静度日。这种看似消极的人生,不是很多人在年老时觉悟的境界吗?不论如何轰轰烈烈的一生,最后回头一望,不是“也无风雨也无晴”吗?
走到这一步,所剩下的并非悲凉,因为斯氏是专门以理性来化解情绪的。此时反而是欣赏自然界,也就是欣赏神以及神的作为。斯氏希望我们“以理性之爱去爱神”,“从永恒的角度去观看万物”,类似的语句都是悟道之言。此时拥有的是透彻通达的智慧,由于理解而接受万物“一如其所是”,引发绚烂的审美感受,既宁静又恬淡。黑格尔说:“读完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任何人都会喜爱哲学。”这句话也许并不夸张。
斯宾诺莎语录:要痛苦还是要幸福
凡是不为人所贪爱的东西,就不会引起争夺:这种东西消灭了,不会引起悲伤。所有心灵的烦扰都起于贪爱。
但是爱好永恒无限的东西,却可以滋养我们的心灵,使它经常欢欣愉快,不会受到苦恼的侵袭。特别是,当我只把对于财富、荣誉及快乐的追求作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这种追求就会受到一定节制,这不但没有什么妨害,而且对于我们要实现的那个目的,也有很大的帮助。
【缀文】 哭与笑都是情绪反应,消耗人的能量,使人陷于迷惑,对于客观事实并无裨益。何不冷静下来思考:重要的不是发生了什么事,而是你对发生的事有何种理解。罗素评论古今哲人,惟独在谈到斯氏时,表示深刻的敬意,说他:“生活简朴,思想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