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加强无形资产管理,进行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无形资产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等相关事项。
第3条 相关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第4条 职责
1.资产管理部是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各部门的无形资产购置申请,编制无形资产预算草案,并严格执行财务部正式发布的无形资产预算。
2.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无形资产预算草案,进行试算平衡,编制公司全面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发展目标等制订无形资产购置计划,向资产管理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申请。
第2章 无形资产购置预算编制
第5条 无形资产预算的编制从年度购置计划开始,每年 月 日,各部门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年度经营计划编制下一年度需要购置无形资产的计划,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6条 在编制的购置计划中,相关部门需明确所需无形资产的类别、名称、数量、预计单价、预计费用等信息。
第7条 资产管理部在收集到各个部门上报的年度无形资产购置计划后,对其进行汇总、合并,并据此编制年度的无形资产购置预算,于 月 日前上报预算委员会进行审批。
第8条 年度无形资产购置预算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资产管理部根据获得审批的预算向各相关部门分解、下发。
第3章 无形资产折旧预算编制
第9条 无形资产折旧也属其预算中的一部分,无形资产折旧预算由财务部根据无形资产台账进行编制。
第10条 财务部编制无形资产折旧预算时,根据使用部门所使用无形资产的原值、残值、购买时间、折旧年限等参数计算折旧预算。
第11条 对于预计新购无形资产的折旧,财务部可按新购计划中预计购买时间的下一月度开始提取折旧。
第4章 无形资产预算执行与分析
第12条 通过对无形资产购置前的申请、审批,公司可实现预算执行的事前控制。
第13条 购置申请信息一般应包括年度购置计划信息、预算及预算执行信息、申购资产信息、申购理由等信息。
第14条 财务部需要定期不定期地对无形资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差异分析,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对问题进一步进行根源分析,及时对预算进行管理、调整预算。
第15条 在预算执行与分析过程中,财务部、资产管理部需考虑计划外(预算外)的无形资产购置情况,并分析预算外部分对整体预算的影响。
第5章 无形资产台账及盘点管理
第16条 为保障预算管理信息的准确,资产管理部与相关使用部门需要做好无形资产的取得、验收、使用、保全、处置、报废等各个环节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17条 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实物盘点,以核实账、物。
第18条 在盘点过程中,财务部需对账、物不符的做出调查、说明,并及时通过盘盈、盘亏进行账目处理。
第6章 附则
第19条 本细则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20条 本细则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
第21条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执行。